逆行
1季小红
医院心内科七床,季小红见到了于方纯子的丈夫,田倾。
他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知柔软的人。身形瘦削,棱角分明,打着点滴的手背好像冰冻过的糯米皮,能看到皮下隆起的大片淤青,几条纤细的血管从中支出,延伸向上,隐没在宽大的病号服袖口中,担系着他仅有一丝血色的双颊和嘴唇。
于方纯子站在床头介绍彼此:“这是我丈夫田倾,这是我同学季小红。”
田倾半靠着床头绽出一丝笑意,说:“你好,常听纯子说起你。”
季小红不知该怎么回应,只得报以局促一笑。
常听她说起我?是怎么说起的呢?
就像刚刚那样,说是同学么?
但转念一想,她确实爱那么介绍。
无论是第一次去她家,还是约上其他朋友玩,她都会对人这样说:这是我同学季小红。亘古不变的语气,一字不差。
季小红对此提出过异议。那会儿她俩常翻墙去郊外的废弃厂房放风,据说那儿以前是一片榆树林,后改为木材厂,一度繁荣。厂房于七年前被列为违章建筑停工,荒废至今,没人拆动,已成为放养儿童和流浪动物的常驻地。
于方纯子喜欢站在厂房楼顶放风。那会儿老厂房的备用电源都设在房顶,还会专门盖个钟塔样的水泥小屋容纳它。通向屋顶的楼梯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水泥楼梯,在厂房里面,一种是外梯,在厂房墙外,多设在侧身或后身,粗铁丝拧的,折成订书针的形状,把两端往水泥里一订,就是一节梯,蜈蚣一样直上直下,一直到房顶。
以前男孩子比试胆量都喜欢爬外梯,初级的是比谁敢爬、谁不敢爬,高级的是比谁爬得快。
于方纯子也喜欢爬外梯,起初季小红以为她是不想跟房子里面的小孩和野猫打照面才铤而走险,来过几次后才发现这是她的喜好,就跟翻墙一样。
“我以为只有男孩才喜欢这样。”季小红恐高,不敢爬。连翻墙都是于方纯子先翻过去,给那边地上垫了砖,她才能过去。
“你就当我是个男孩吧。”于方纯子微笑着。
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一个男孩能像她那样。
她的腿饱满、光滑,像浸水的豆腐,攀爬和翻越时一侧的肌肉会像昆虫耀眼的光带一样绷紧,勾着她柔软的的腰,架着她圆润的乳房。
于方纯子从不像仓库保管员一样封锁自己的身体,而是同女生看到春天的野花一样,喜欢分享给别人。
分享者繁多。季小红曾激烈地妒恨那些人,但等她自己亦成为其中的一员时,一种被俘获驯化的渴望又让她变得极为自负,认为只有跟自己在一起时,纯子才是真正快乐的。每当她的想法动摇时,纯子都会朝她微笑,倾身将自己的乳房贴上她的,像小猫一样冲着她的耳朵呼气,灌药似的,令她再度坚定,直至下次,周而复始。
很多年后,季小红才发现当初那些人将于方纯子媲美为小鹿的说法是多么粗浅可怜。纯子虽然做出了许多举动,令自己无限接近于那个所有人都渴望看到的形象,但对于这场令人心醉沉迷的表演,她从始至终都是清醒的。
而季小红则在多年前那个翻墙爬越厂房屋顶的下午就对这一切有所预兆。
那天她们还是分两路走上屋顶的。风很大,吹得人的耳朵好像在空中滑翔。于方纯子指着百米开外的巨大水塔说,她从小就有个愿望,就是上去看看那里是什么样子。但那儿没有一条直达的外梯,想去到那里先要通过一扇铁门,穿过一间传达室,后面还有两座办公楼。
季小红说我不想听这个。她知道自己正像个狮子一样朝于方纯子怒吼,恨不得一口把她咬住,拦腰折断,扎破她身上每一处饱满充盈的地方,再用平稳庄实的后槽牙把她一点点磨成泥,吞进肚里,那样她就真的是自己的了。
疯狂染红了她的眼睛,也令她变得憔悴不堪。她面对着纯子,说昨天在你家,你为什么说我是你同学?咱俩就是同学关系吗?你跟别的同学也会到这来干咱俩在这干过的事?
话一出口,季小红就后悔了。她清晰地感觉到她撞倒的是她自己砌起的那幢名为自欺欺人的墙,墙的外面什么样,她一清二楚——于方纯子维持着看水塔的姿势回着头看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但季小红已经收不住了,愤怒和悲怆压垮了她。她在屋顶上又哭又叫,把自己的手在地上砸出血,踹墙踹得鞋底断裂、露出半个脚掌,却始终没敢贴近纯子一步。
待她累了,纯子才走过来,把手放到她的肩膀上,就像这场发疯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问她: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季小红哭了,眼泪像春雨一样开垦着脸颊。她说我准备好了,说我离不开你,以后的每一条路我都想跟你一起走。
纯子轻呼出一口气,用拇指摩挲着她睫毛上的泪珠,深深地吻了她。
那天的傍晚,于方纯子是同季小红一起自内部楼梯里走下来的。
临走前,于方纯子掏出书包里的矿泉水,将其全数浇在了厂房南面的一棵小树苗上。她说这是她第一次来这儿时种下的,一棵榆树的苗。说等它长大了,穿破厂房,咱俩就能爬树上屋顶了,没准儿等它再大点,咱俩还能从树枝上走到水塔上。
季小红望着阴湿的土壤和树干,确信自己是真的爱她,也确信以后再也没可能像那天一样深爱一个人了。男人女人都算在内。
但她还是没有准备好。
对于这种事,一个人总是很难能准备好的。
她苦涩地吞咽了一下,想把喉中的酸涩压回肚里,面前就出现了一杯热腾腾的水,热气跟那天擦去她泪珠的手一样扑上了她的脸。
“伯爵红茶,我记得你喜欢喝烫的。”于方纯子端着杯子,微笑着回头对丈夫说:“以前她来我家,大夏天,我提早冰了红茶,她喝不进,就喜欢喝热的,喝完浑身都湿透了,我怕她感冒,不敢开空调,我俩就开着窗户,在我屋里的地毯上落汗,一聊就到晚上,两个人身上都亮晶晶的。”
“是吗?你还有这时候?”她丈夫田倾靠在床头轻笑,将柔和的目光转向季小红,说:“她现在是一点热气儿都沾不了,室温超过二十五就不行,就说要中暑了,企鹅似的。”
“我可没那么娇气,别乱说。”
“我这不是在求证吗?”
“你跟我同学求证,那还能向着你啊?是不是啊,小红?”
季小红附和着点头,滚烫的红茶烫红了她的鼻尖,她没躲,悉数咽下,总算是把卡在喉间的那块东西给压下去了。
聊了会,田倾面带倦色,于方纯子为其盖好被子,把水杯和手机放在床头柜上,同季小红一起走出了病房。
当下已是深秋,医院的每一片落叶上都弥漫着一股消毒水味。于方纯子总是躲着落叶走,这是她从小就有的习惯。季小红低垂着目光回忆着她方才的脸,眉毛、眼睛、鼻梁、嘴唇...她发现纯子身上有太多东西依旧保持着当年的模样,并没有同这世上大部分人一样长大或衰老。这让季小红的酸涩再度涌上心头——过去的很多事,她都已经记不得了。
“难得你还记得。”季小红说。
“什么?”
“热红茶,还有夏天的事。”
“这怎么忘得了。”
“我都忘了。”季小红望着于方纯子的脸,像有人擦拭干净了梦里的烟尘,她依然漂亮、动人,但这也只是新的记忆,不再是以前的了。“从医院出来之后,很多事都记不得了。跟过了场雾霾似的。”
能记得的是她妈勃然大怒,甩了她两个耳光,拽着她的领口,把她的乳房扯得生疼。她爸则提着酒瓶子掉头就往外走,嘴里骂着:“他妈的叫什么!于..还他妈逼四个字的!日本名似的!什么个逼玩意儿!把我闺女弄成这样!看我不杀她全家!”
她弟拦着她爸,被她爸一酒瓶子砸脑袋上,流了一头的血。爷俩都愣了。
她弟摸了一下脑袋,似是恍惚了一下,又赶忙用沾着血的手抱住了她爸大腿。她爸看了她弟一眼,一脚踹开,骑着自行车走了。
那天晚上她砸了家里一切能砸的东西。她妈扇了她多少个耳光,她就还了她妈多少个。
天擦亮时,她爸回来了,推着自行车,掠过门口包着纱布的儿子,直接进屋。扫了一眼凌乱的家什,蹲在门口,点了根烟。
她妈走出来,脸全肿了。她被绑在椅子上,一声不吭,瞪着眼看着他。
她爸抽着抽着就开始咳,咳得双颊通红,用双手捂住了脸,从指缝里挤出了声音说:“是于老板家的,他闺女。”
她妈不说话了。两人跟钉子一样扎在那,像被人按了暂停键,动也不动。
她觉得可乐,就开始笑,一开始跟打嗝儿似的,后来声儿越来越大,最后演变成了尖叫、哭号。
她爸、她妈、他弟就扎在原地,静静地看着她。
她没忍住,吐了自己一身。
第二天,她被送到了天津精神病院。被关进去之前,她累得睁不开眼,就记得她弟一直往外拽她,后来也不知道怎么了,就不拽了,她就给关了进去,最后一耳朵听见的是她妈的声,说的什么,也记不得了。在院治疗的两年间,都是这样。好像那道跟关野兽一样的门也是时间和记忆的某种闸门,进去后发生的一切都不与外界相通,只要踏出,里面发生的一切也都会消失不见。
但她这两年也并非是完全空白的。出院前收拾行囊时,她在一盒未喝完的奶粉罐底部发现了自己入院后某日用铅笔记载下来的、不愿被药物淡忘的记忆,那就是于方纯子过来看望过她。
这一发现令她忍俊不禁。他们本想通过这两年令她忘记纯子,但现在,纯子却因为这个小小的记录成为了自己两年中的唯一。
不过他们也大可不必担心记忆会因为这两年过于空落而把那段小小的记录泡发变大,时间比药物更具效果。两年,于方纯子已远赴澳洲求学,而季小红则需像个虚弱的孩子一样重新自高中第一学年慢慢往上,跟在天津时一样,掩藏自己,淡忘自己。考学、毕业、工作、结婚,环境一直巨变,但她从不害怕。不如说,自她从天津回来,周遭的一切就一直是陌生的。
弟弟不上学了。没有人告诉过她弟弟身上发生了什么。医院回来的那天,弟弟就像个停摆的钟一样伫立在角落朝她微笑,吓了她一跳。他的五官依旧是她走前的模样,但棱角的流线却改变了,以至于她结婚那天,弟弟给她递戒指,他们面对着面,却认不出彼此。
她爸老了,把烟酒都戒了,好喜上了遛弯儿跟棋牌,没了点火的家伙什儿,出门见谁都客气,笑眯眯的,像个吹气儿的大泰迪熊。她妈则恰好相反,似乎时刻都处于她爸自家庭琐碎抽身而去的怨恨中,活像一根不知疲倦的燃烧的火柴。
季小红婚后的第二年,她妈也去了天津,医院。
事发突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前一秒她妈还在往热锅的汤汁里加盐,一瞬间的功夫热汤就淌了一地。她爸走进厨房时,她妈正坐在地上,用剁猪骨的刀一下一下将热汤里的姜片碾磨成泥,神情专注,像个恶毒的孩子。
医生说她妈是童年时被亲生父母抛弃的阴影一直留存着,这么多年被泡发了,承受不住了。
她妈被关进去那天,她也在。
她看着她妈拽着栏杆死死不肯松手、满脸淌泪地向外呼救,理解不了这样的人当初怎么会那么决绝地把自己的女儿关进去。
“忘了挺好的。”于方纯子说:“以前的跟现在比起来一点都不重要了,不是么?”
“是,我丈夫也常这么说。”季小红说。
“他是个怎样的人?”
“跟你的正好相反。”
季小红的丈夫毛发粗糙,皮肤黝黑,总淌着汗。货车司机大都这样,看上去比同龄人要老个五六岁。当初媒人介绍的时候两边儿都挺含蓄,说女方身子骨弱,男方年长会照顾人,见了面才发现,男的比她大十一岁,面相跟她爸差不多。
“现在人结婚都精,看家境,看学历,看父母养老金,看遗传病史。”她爸劝着她,耐心温和,像一头慈祥的老熊。“这小子虽然年纪大点,但实在,没那么多花花肠子,以后肯定能对你好。孩子的事...没办法,能商量就商量,不能商量就离,不行爸养你一辈子。”
季小红没说话。
这会儿她弟季小风开门出来,拉过她的手,说这次爸说得对,听爸的吧!
她一怔,看着弟弟陌生的脸,下意识的把手抽了出来。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把自己的情况向对方悉数道出,说你好好想想,不成就不用回信了,媒人那边由我去说。对方点了点头,没有多言。
两天后季小红下班时,看见对方站在单位门口等她。
两人去小吃街各要了一份牛肉丸米线,吃得全身都湿透了。季小红抹了把嘴,问你想好了?对方点点头,冲季小红笑了一下,说想好了。一辈子没有孩子?嗯,我也不喜欢孩子。
婚后生活平淡悠扬,像春日午后躺在草地上昏昏欲睡,一下子就过去了。丈夫开货车不常在家,她就跟没结婚时一样生活,就是往返的房子略有不同。每次跑车回来丈夫都会给她带当地的礼物,都是些小摆件、钥匙串啥的。她让她爸打了个木头柜用以存放,几年下来,存的东西都够出去摆摊了。
关于婚前她向他道出的那些事,他从没提过一句。
医院的那天,丈医院的台阶,像一堵坚实温暖的屏障将她同身后的世界剥离。上车前,他对她说:咱俩领养一个孩子吧。
季小红突然想起身边的女人们常唠叨的那句话:女人一当了妈,就顾不上去关心自己妈了。
“你俩日子一定特别好,从再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于方纯子说:“你一点都没变老。听说你有个女儿?”
“是。”
“几岁了?”
“五岁。”
“真好,我也想要女儿。”
季小红咬了咬嘴唇,转过身,说:“我弟说你去见过他了。”
于方纯子面色平静地说:“嗯,上次听你说完,我就去看了看他。两个月了吧,他现在怎么样了,还好吗?”
“他好了。”季小红垂下头,说:“谢谢你,真的,谢谢。”
于方纯子轻轻微笑,说:“没什么,好了就行。也谢谢你能过来看望我的丈夫。”
“那不一样。”季小红说。
差点儿,医院了。
她弟发生改变的具体时间她不知道,就像她也弄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下定决心要变好的。医院出来回家时,季小风就是那样,瘦骨嶙峋,神神叨叨,但能自己生活。医院后,她爸中了风,他弟也能帮着照料。
但他不会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好像“正常”这两个字一直刺痛着季小红一家。
他说话不是磕磕绊绊就是云里雾里,叫人摸不清头绪。在家里,同他说话只能用最简单的执行语言,比如“去吃饭”、“去洗手”等,一旦尝试进入交流阶段,他的言语就变得天马行空,好似顺着一根蛛丝从地里攀爬到天上。你问他最近生活得好吗,他会说近一个月大体平整,爸爸血压多少,血脂多少,吃猪肉会波动多少,吃鱼肉会波动多少。如果不加以阻止,他就会在纸上绘制出曲线图,并指出哪个节点是谁会发生什么状态的事情,这个事情又会衍生出多少个线性分支。
整个家里,只有季小红的女儿小蘑菇会跟舅舅交流。一开始她和丈夫都有些担心,但看到弟弟并没有暴力倾向,而孩子又真的需要父母之外的人发泄精力,他们便妥协了,还去书店买了一整套的幼儿百科全书让季小风给孩子读。
刚开始一切顺利,小蘑菇周末不上幼儿园时就被寄放到姥爷家,跟舅舅一块看书,回家后还能跟爸妈说今天都学了什么,她和丈夫都觉得安心。但渐渐的,小蘑菇的话变少了,不再喜欢缠着父母去游乐园买气球了,而是在家一坐就是一天,幼儿园班里也不跟其他小朋友交流。老师把他俩叫过去说孩子可能有心理问题,把他俩吓坏了。那天回去,丈夫顾自喝了一整瓶白酒,一句话都没有跟她说。
她来到小蘑菇房间,坐在她身边,说咱们以后周末不去姥爷家了,妈妈带你去游乐园玩,好吗?小蘑菇看着她,摇了摇头。她问怎么了,你不是一直都想去吗?小蘑菇说但妈妈不想去。妈妈不想去游乐场,妈妈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姥爷家,妈妈不关心爸爸,不关心舅舅,也不关心我。
季小红心里咯噔一下。
隔日,她去找季小风,想质问女儿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一见面两人又是面面相觑,什么都说不出来。
末了,她叹了口气,望着弟弟陌医院出来的,医院是根本治不好人的,须得你想好,才能好。你要是想一直这样下去、觉着这样挺好,那我也能理解。
季小风看着她,懵懂的小动物一样,好像半晌才理解了她的话,开口问道:你为啥能理解?
季小红说,因为那天,你替我挨了爸一酒瓶子。还有我进去的那天,我记得你伸手拽我。
她鼓起勇气将弟弟冰凉的手放在手心,说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把你关进去。
季小风盯着她,半天没有作声,似又沉进了那无人理解的云山中。直到她准备离去,他才蹦出来一句:“我想见见纯子,于方纯子。”
季小红这才想起来,她弟也是爱纯子的。
过去的回忆都是那两年里扫出来的灰尘,全凭她为其称重、命名。
之前她选了纯子,这次她选了季小风,或许也是为了维持被重建过的精神世界里的某种平衡。
她动用了之前的同学关系要到了于方纯子的电话,在电话里诉明原委,恳求纯子去见季小风一面。纯子迟疑了下,说好的,说看看时间。季小红报以感谢。电话挂断。
关于过去,两人只字未提。
季小红以为自己这样做了,就会真的好起来。从医院出来的这些年里,她知道自己并没有完全摆脱那层空白的阴霾,一直想找个机会把这层膜给捅开。她爸以为给她找个丈夫就好了,她丈夫以为给她养个女儿就好了,但最后,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当年。然后她就真的这么做了,带着一种恶毒的报复心,同时又有慈母般的虔诚。
她告诉自己,她没有做错。见一面又怎么了,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纯子以前有过那么多的人,说不定她早就把我们忘了,说不定她根本就不会去,就是骗我玩的。
但她去了。
再次见到她的一瞬间,季小红就知道以前的努力全都白费了。她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强大、无法战胜,而自己竟然想靠那么拙劣、卑鄙的手段就把她埋了,真是荒谬。
季小红深呼出一口气,把手搭上她的手臂,说:“我记得高中时那个废弃工厂离这里不远,你又过去看过吗?”
“没有。”于方纯子微笑着将手臂垂下,不动声色地摆脱了搭在上面的那只手,说:“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忘得差不多了。”
季小红把那只滑落的手藏在身后,用另一只手压制着,说:“那个水塔呢?后来你上去了吗?”
“没有,不过有次坐直升飞机从上面路过了,”于方纯子说:“上面什么都没有。”
季小红咽了口唾沫,感觉被压下的酸苦再次涌到了喉管,那杯红茶灼热的雾气再次扑上了她的脸。她说:“咱们去学校那边逛一圈吧,请你喝杯拿铁。”
于方纯子站在原地没动,面上的微笑依旧温柔得体。
“不了,我丈夫快醒了,一会还要输液。”
“那让我给你买杯咖啡吧。”
“不了,”纯子说:“我怀孕了。”
季小红的时间再次静止了。
那两年的空白骤然间变得巨大,像水一样浸湿了从前的笔渍,以一种近乎窒息的力道把它们变得斑驳、无法辨认。
好一会,她才找回了神志,发现纯子正搀扶着自己坐在一棵树下的长椅上。她的袖口、前胸和裙子都湿了,像被什么极具腐蚀性的东西刷过一样,萦绕在她周遭的那股令人迷醉的引力突然消失了,于方纯子这个人本身突然无比清晰地呈现在她面前: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美丽。
“没事吧?是被消毒水熏吐了吗?还是早上吃了什么不对付的?对不起,医院的。”纯子说。
季小红摇了摇头。她伸手抚向胸口,发现经常堵住她喉管的那块干涩酸苦的东西已不知所踪,外界的一切都像风一样向她涌来,柔软的树影、爱人的亲吻、孩子的吵闹逐渐固态般流入她被洗刷到空白的地方——那层薄翳消失了。
久违的,她涌生出了一股奔赴的感觉。
她看向纯子,平生第一次冷静地与她对谈:“医院之后,你是不是来看望过我?”
纯子一愣,思索了片刻,点了点头,说:是,有过一次。
季小红笑了。
她从未这样真实地感受过快乐,穿膛过腹,通透明亮,仿佛过去的时间已如牛奶般在她的体内融化。
她说谢谢你,当初那么照顾我。以后有事,常联系。
纯子说好。
季小红微笑着同她道别,医院,摸索着被浸透的记忆来到了高中时经常吹风的废弃工厂。昔日的榆树苗已不知所终,整座厂房都已被夷为平地。
但远处的水塔还在,影影绰绰,像个路标。
季小红给了门卫工人三百块钱,被领去水塔顶上。乍一看就跟纯子说得一样,什么都没有。但在通向塔顶的铁门拐角处,藏着一个奶粉罐。
那是季小红珍藏的那空白两年里的秘密,罐底用铅笔写着:纯子来看我,笑着用手摸我的脸,让我好好治病。她看上去跟平常并没有什么不同。纯子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红茶的余温消散在了胃里。
季小红从来没在纯子的家里喝过热红茶。
纯子不光不爱她,甚至都没记得过她。
季小红轻笑一声,取出奶粉罐。
这一次,她真的准备好了。
像放飞一只小鸟一样,她把它抛了出去。
2季小风
“什么时候开始的?”
印象里,季小风听过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第一次是他上小学三年级,放学了跟同学在小区空场玩玻璃弹球。孩子们根据弹球里塑料片形状的不同给弹球命名,低年级的孩子最常有的是直径一厘米的“小白龙”、“黄雀”、“全玻璃”、和“莺血”,高年级的则多是两厘米的“青眼白龙”、“万花筒”、“夜明珠”和“鸡血石”。
玻璃弹球的游戏规则很像追逐战,一个先跑,一个后追,哪个先用自个儿命中对方了,就算哪个赢。赢了就把参战双方的玻璃球都带走,跟围棋吃子一样,但是终身持有。
季小风难得擅长一项游戏。三年级的那个傍晚,他双侧裤兜塞满了弹球,小将居多,大将垫底,走起路来格灵格灵的响。回到家时,他妈已做好了晚饭,跟从前的每个夏天都差不多,一大盆刚用面条机压出来的凉面泡在冷水里,旁边是三盆卤子,他爸爱吃的蒜苔肉酱卤,他姐跟他妈爱吃的西红柿鸡蛋卤,还有他爱吃的鸡蛋酱卤。
他放下书包去洗手,发现家里安静异常。他爸不在家,他姐正坐在书桌前写作业,他妈坐在他姐书桌旁边的凳子上,貌似在盯她,实则心不在焉,发现季小风站在门口,他妈压着声音问了一句:“洗手了吗?”
“洗了。”
“洗完吃饭。”
“哦。”
桌前本来有三个高凳和一个矮凳,但今天,属于季小风的矮凳倒在门厅的簸箕旁,被摔断了一条腿。季小风踌躇了一下,撑着桌角往高凳上挪,凳角撞到口袋,弹球像下锅的饺子一样哐啷啷掉了一地。
季小风赶忙从凳子上下来往回捡,他妈从屋里出来站在他前面问他:“哪儿来的?”
“同学给的。”
“哪个同学?叫什么名字?凭什么给你?我跟没跟你说过,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季小风没说话。
“我问你话呢!说话!”
“没随便拿,是我赢的。”
他妈的影子颤了一下:“赢的?怎么赢的?你这么大点小孩怎么还跟别人算上输赢了?来,你过来,你告诉告诉我,什么叫赢?说啊!”
“行了,这就是个玻璃球!几毛钱一个!”他姐从房间里走出来。
他妈转向他姐:“你又知道了是吗?嗯?现在是几毛几块的,将来父母、媳妇、还有你这个姐姐,什么他搭不出去?嗯?季小风你过来,说,什么时候开始的!”
“行了!他知道什么啊他!你跟他说这个干什么!”他姐哭了。
“他不知道你知道呗?对,你跟你爸亲,那你跟我说说,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赌的,说啊!你..”
季小风拉住了他妈的手,哽咽着说:“妈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玩了,我肯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给你买金项链、买大房子,妈你别生气了...”
那天晚上,他妈带着他串了四个小区,把那堆玻璃弹球全数还给了他们本来的主人。
一周后,他爸让他妈从拘留所里赎出来,岗位从车间调到了保安室。
季小风再也没玩过玻璃弹球。
“什么时候开始的?”
第二次是他姐问他的。
那时他初一,个子和神志都开始从孩子向少年转变。以前的裤子短了、紧了,剥上去可见腿毛蓄发的趋势——他曾无比羡慕高年级男生富有雄壮气息的腿毛和胡须,不止一次地偷用他爸的刮胡刀在小腿和人中处刮蹭,直到他姐那个清丽的玩伴用玉管一样的手指轻轻将药水涂上他的膝盖,他才恍然发觉之前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让那样的少女给一个须发横生的人上药,实在太残忍了。
“说啊,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什么时候开始欺负你的?”
他姐红了眼睛。他从小就觉得姐姐比自己更适合做一个男生,虽然现在他已经比他姐高了。
他姐的朋友止住了她姐未说完的话,像轻轻闭拢一枚花苞一样自然,随后将目光转到他身上,眼角衔着一丝柔软的笑,说:“早点睡吧。”
一连几天,他都惦念着那抹微笑中的柔软无暇他顾,即便在梦中也努力回忆她的每一条唇纹,经人提醒才回神般意识到,那些人已经很久没再找过他麻烦了。
“我朋友帮的忙。”他姐说。“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直接跟我说。”
“她叫什么?”
“于方纯子。”
“于..方纯子?”
“嗯,少见吧?四个字的名字。她爸姓于,她妈姓方,她叫纯子。”
季小风缄默着没说话,但却奇妙地感觉脑中那抹挥之不去的柔软突然间有了轮廓。
他姐望着他,说:“她漂亮吧?”
他回过神,对上他姐的眼睛,毫不意外地发现他们目之所及的是同一种东西。片刻后,他垂下了眼,说:“漂亮。”
他姐笑着揽住他的肩膀,把鼻子埋进了他的颈窝。
那时他就已经知道,那是他们最后一次亲近彼此,此后他们每一次站在一起,都是为了同一个人,于方纯子。
不过那一天比季小风想象中来的早了太多,那时他甚至还能诓骗自己这一切不过是他过于敏感的心性催生出的幻觉,而他姐只不过是想要抓住一个契机去反抗这个家庭,但事实无外乎再次证明了他一直以来的看法:他姐比他更适合做一个男生,勇敢、莽撞、宁折不弯的男生。
“我爱她,男女之间的那种爱,跟你们说你们也不懂,你们从来就没有爱过别人。”
他妈扇了他姐两耳光,歇斯底里地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姐吊起一边儿嘴角笑了下,还了他妈两耳光,说:“最开始,一直,生下来就是。”
他爸嚷嚷着要去杀了那个女孩,提着酒瓶子往外冲,他跑过去抱着他爸不让走,想着只要哭喊拖拉的时间一长,这事也就结束了,就跟父母每次闹离婚时一样。
然后他爸把酒瓶子砸在了他的头上。
那种感觉与其说是被重物击打的疼,不如说是被人晃动的晕。他觉得自己跟被吹走的蒲公英种子一样飘了起来,根部血淋淋的,是他的手。
但这不是全部。
他还看见了他头顶的伤口,看见了他被划破的嘴唇,看见了他呆滞的眼睛。
一个人,怎么可能看到自己的眼睛?
两双眼睛在半空交汇的瞬间,他发现自己被一分为二,一个坐在地上满头是血,一个浮在墙角形影相吊,而他控制着两个自己,就像寻常人控制着自己的左手和右手。
迟疑片刻,坐在地上的他扑上去,抱住了他爸的腿。从此,这个他成为了左手。
而右手则与之分离,攀着墙角、树枝、炊烟、云朵一路飞驰,来到了那个女孩的窗外。
她的家安静得像是被反扣在玻璃中,而家中的每一件陈设又再度罩上了一层玻璃,一层一层一层,到她的身侧,已是寸步难移。她望向窗外,眼神穿过他,如他一分为二时那般,注视着他们彼此都不能窥探亦不能了解的地方。她的面前,一架白得刺眼的钢琴正兀自挑拨着琴键,乐曲从一层层玻璃中向外渗透,落进他耳中时已如蚊叮,却听得他泪流满面。
在他之前,从未有人听见过她的声音。
但这什么都不是。
面对那些层层叠叠的玻璃和她空洞的眼睛,那蚊叮样的声音什么都不是,甚至都不如他姐曾热切地抚摸她的躯壳,不如他爸敲在他头上的那个酒瓶。
终有一天,会有人穿过那层玻璃跟她对话的。
但他,却只能走到这了。
他回到了家,用右手把左手受伤的额头缠好,看着他爸进门,蹲下,痛哭,她妈缄默失语,他姐号角,呕吐...他只想用双手把自己的头按进河里,再也不浮上来。
第二天去天津时,他一路都用右手盖着他姐的眼睛,企图变成一个温热的玻璃罩保护她。他姐靠着他的肩膀沉睡着,像一条刚出生的小狗趴伏在妈妈的乳头前,虚弱,瘦小,不肯睁开眼睛。
医院是疗愈的地方,就像关押着于方纯子的玻璃和钢琴,但到了才发现,里面净是些割裂人体的钢刀弯锯,其中行走着的,都是一些拼不回去的残破人形。
他的右手窥探到了他姐将在这里丢下的东西,便驱使左手死命的往回拽她。但拽着拽着,他突然看到被推进去的人不是他姐,而是他妈。左手愣了下,松开了,他姐就被关了进去。
医院时,他妈靠在他身上流泪,陌生的温热浸得他肩膀灼烧样得疼——妈妈从未这样亲近过他——他僵得像根木桩,努力说服自己不要躲,低头却看到自己的左手正紧紧握着妈妈的手。
“没事了,一切都会好的。”他爸说。经昨一夜,他老了十岁。
季小风右边的眼睛看到他爸本该浮起的地方凹陷了下去,像被酸雨蛀掉的银器,还在一点点剥离、破碎,便知道这只是父亲自欺欺人的谎言。
一切都没有好起来。
他爸那十岁的光阴再也没回来,他坚实地变老了,不再赌钱,也慢慢戒了酒,提前在保安部离休后跟着楼下的退管会老人们学会了下棋,此后每天中午吃过饭便带一壶茶水出门,直到晚上才回来。这样的日子一长,他爸脸上的棱角逐渐磨圆了,整个人变得朴素而柔和。人见着都说老季变稳重了,只有季小风知道,这是他爸掩盖身体被腐蚀的说辞,他的柔和本质上是种无力。
他妈则正好相反。似乎是被那日儿子紧握的手所触动,她生命中经受过的所有冤屈和恨意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蛰伏在她身体另一侧的灵魂开始迅速生长,几乎要撑破她的皮、把她横向撕开。她变得暴躁易怒,日日在家里大呼小叫,常因为碎了一个杯子咒骂到深夜。季小风不得不时常趁她睡着偷潜入室,用右手折花般折断涌出她身体的骨节和血管以维持她躯壳的完整。
他不知道,也无法解释他的右手为什么会做这一切,就像婴孩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能无师自通地吸吮乳汁,只是右边存在了,他便就拥有这些本能。
左手的世界对于右手而言好似一张二维平面纸,于一个刚萌生心智的孩子而言,一张纸也是有趣味的。孩子把纸张折成小船、叠成飞机,就是季小风驱使右手令杯子在半空盘旋模拟大雁排队飞行、聚集家中的尘埃和水汽做陶艺,时间一长,也就了无生趣了。
季小风开始往外走。在左手坐在课堂里上课时,右手就攀着窗外的外梯出去,有时搭在鸟背上随意滑行,有时越到云层上睡懒觉。荡漾了两个月,他发现了两处最有意思的地方,一个是落鱼湖连到郊外的河道(姑且称它落鱼河),里面的河水分为两层,一层是左手意义上的河水,因战时攻城所需被投放了大量药剂,以至多年澄澈无鱼,连蚊虫都无法生存,故引水至城中做落鱼湖,是城中人夏季纳凉的好去处。另一层河水则属于右手,水质金黄,暗潮汹涌,里面多生铠甲类——透明的龙虾、粉色的蚌、生着鸟头的乌龟和眼皮如水母般抖动的螺。
季小风拾得一枚颜色非常靓丽的蚌,妄图撬开蚌口获得珍珠,却被人用石头砸了脑袋。扭头一看,是两个女人,一个身上鳞片密布,一个皮肤质如珊瑚,无疑是右手世界里的人。
季小风兴奋又羞怯的模样逗得两个姑娘捧腹不止,后成了朋友,一身鱼鳞的那位叫小美人鱼,肤如珊瑚的叫胡珊珊。两人带季小风参观了各自的水底王宫,都是由礁石搭建,里面装满了水晶、珍珠和鳞片,与其说是水族的居所,不如像是乌鸦的巢穴。
“一开始还以为你想偷我的珍珠呢!”胡珊珊揽着那枚靓丽的蚌,像时尚的女人挎着一个包。
季小风挠了挠头,没好意思说实话,只得转而感叹:“我也没想到你们是真实存在的。”
胡珊珊和小美人鱼对视一眼,笑了:“你是新来的吧?看来你还没去过柳城。”
这就是第二个有意思的地方了。说是柳城,实则只是郊外的一片柳树林。在左手的世界中,这片柳树林是市长送给市长夫人的定情信物,每年春季风来都会把大片柳絮带到城中,景如冬雪,相当可观。但在右手的世界里,这里更像是一个茶馆,聚集着游荡世间的鬼魂、妖灵,还有同季小风一样,许许多多被分离出来的右手。
一只额顶血红的野鸭对季小风关乎左右的叫法十分好奇。
“在这里,有很多跟你一样的人,他们要么把那边儿称作下,这儿称为上,要么把那边儿叫地,这儿叫天,还有以里外相称的,以前后相称的,但以左右分界的,你是头一个。”
“就是个叫法而已。”季小风说。
野鸭摇头,说:“惯常的就是天性,我们这边的大多数心里都是有杆称的,大都认为这边更重一些。有的甚至宁愿在这里做一位看客、一个盆景,都不愿在那边做出一点努力去改善自己的生活。但你不一样,我看得出,你心里横亘着的不是称,是天平。这让我想到了市长夫人。在那个世界,你见过她吗?”
“隔着屏幕见过一次。”在他幼年时的某一个新年里,市长携夫人在市频道向全市人民拜年。夫人生得像是被玉雕出来的,在季小风心中留下了臆想之美。
“她也曾是这里的一员,那会儿她还年轻,视这儿为心中至重,致使那边的她一度陷入低迷。后来那边的她发生了一些事,令她决定离开这。她走之后,那边的她再不能进来这里,她的丈夫,也就是现任市长,便为她在此插了一片柳树林,为这里的人提供庇护,也为她做了慰藉。此后每年春天柳絮飘扬之时,我们都会衔着柳絮飞入城中,将其盖满屋顶和地面,以示这边对她的感恩与惦念。听上去是不是特别浪漫主义?”
季小风点点头,问:“你说她走了?她走去了哪里?还有什么是比这儿更好的?”
野鸭叹了口气,说:“就像你在那边知道高处该怎么走,这边也自有填充的方式,等到填饱了,新的世界就出现了。新世界于这里而言,就像你所言的左手和右手,没去过的人无法描述,去了的心中就多了一杆称,不愿意回头诉说了。”
“那现在那边的那个她是什么?还是她吗?”
“是。判定一个人是否为他自己的标准,就是看他有没有保留自己的记忆。夫人走的时候,把自己的那边和这边割断了,这是极其痛苦残忍的,因为离去的无论走多远都只能有一个翅膀,而留下的,则固守着全部的记忆,却再也无法进入、无法被理解,这么一想,真不知哪个更令人难过了。”
“那这里究竟算是个什么地方?”
“那取决于你了。如果你是那种注定会飞升的人,这儿可以是根树枝。如果你跟我们一样,只是偶然间被分离出来的意外,那这里就只是一场美梦。”野鸭微笑着说:“梦里的小美人鱼真好看啊!”
季小风开始留恋梦境,与妖灵鬼魂结为挚友,以柳条为帛,柳絮为线纺织衣衫,经落鱼河运输至城中湖泊,沉底化做柳叶编织的鲤鱼,会游会叫不吃食,被左边喻作奇观,后养在市长夫人的小池塘中,夜夜为她观赏。
他跟狐狸学习变化之术,化身为螺潜在河底,偷看野鸭与小美人鱼接吻,也常跟其他被分离出来的右手一起到深山老林中点化那些讨封口的动物。季节更替时,左边世界交错的气息变浓了,他就常驻落鱼河中,同小美人鱼和胡珊珊一起归置那些溺水而亡的魂魄。
右手画圈的同时想令左手画方总是困难。右边的世界丰富了,就难免会奚落左边。
老师斥责他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常把他爸妈叫来学校训斥。他木讷地听之任之,致使从前那些人又卷土重来,在放学路上把他截住,撕扯他的衣服,殴打他的身体。然这于他而言不过是那夜站在于方纯子窗外听到的琴音,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直到某日他的右手在柳絮中小憩时,他整个人回归到了左手,发现镜中的自己已脱立得徒剩一根骨头,而他的爸妈亦同他一样,快被剥离得一毫不剩。
一种前所未有的愤怒席卷了他。
他把右手召回,等在放学的半途,待那些人过来撕扯他的衣领时,他的右手一把穿过其头领无足轻重的左侧,将其沉默在右边的蟒状物举起、撕碎。那人留左边的身体突然停下了手,目光呆滞,像刚学会拾物的猩猩一样松开了他的衣领,嘴角淌出一滩涎水。
后来那人再也没来过学校。右边的他彻底死去之后,左边的他成了一具空壳。据说那人也被送到他姐所在的地方企图修复,但季小风知道,那是无用功。
自己现在所做的也是。
有了右边的存在,左边的事情实在不值一提。他可以依靠右边的窥探令左边在考试中名列前茅,可以仰仗右边愈加强健的能力修剪他妈心中的藤蔓,并在他爸日益腐化的右侧搭上一盏小伞。
当一切都能轻而易举地达到时,一切都将失去意义。
他提出了退学,理由是学校已经无法再教授他。学校勃然大怒,但在他洋洋洒洒的写出一大堆物理公式之后,学校缄默地退回了学费。
他的左边开始栖身在家,用以维持心中的天平。每天醒来,他先过去修剪他妈内心的藤蔓,再查看他爸上头的伞有没有破损,做完后就起身去右边的世界游荡,像一种完美的程序般,持续了许多年。
医院出来后,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他。
他们面面相觑,彼此认不出对方。起先他以为是自己左边过于迟钝,便把右手也召了回去,想感受姐姐归来的喜悦,但见到的却是一个右边被撕裂得破破烂烂的人。她的记忆被器械折磨得残缺不全,她已不再是以前的她,严格来说他们并不认识彼此,而那天则是他们第一次相见。
臆想中的喜悦没有出现,归来的新姐姐只成为了他左边世界的一个齿轮。但他还是用右手为她扫除了不少荆棘,并甄选了一位于她而言再合适不过的男人作伴——季小红与那个男人的右侧没有一处可以互相补合的地方,但也没有任何可以刺伤对方的凸起。这样的结合是左边的人用尽一生都在追求的。
他姐结婚了,于左边而言拥有了一份令人羡艳的固态的幸福。他为自己的作品欣慰,但没多久就被右边的悲痛压过了。
野鸭消散了。
他在左边死在了一场名为禽流感的浩劫里,他的右边便也不复存在了。
季小风赶到时,野鸭的只字片语正自右边的世界消失。无论什么世界,其中的记忆都只会向上升腾,人们只会记得那些被仰望的,而消逝在左侧的一切都将成为过眼云烟。世界越靠右,那种力量就越是不可忤逆,譬如季小凤此刻正经历着的,被巨大的惯性和离心力肉眼可见地蚕食着对于野鸭的记忆。
重压之下,胡珊珊用她珍藏的所有水晶珍珠做成了一件不惧割裂的铠甲,穿越了分界,把左边一个濒临咽气的婴孩拖入了落鱼湖。婴孩顺湖到河,由胡珊珊撑着最后一口气,自小美人鱼面前湮灭,被她拿了替身,转世投胎。
狐狸说,小美人鱼往生后,额头上会有一块朱砂痣,那是她和野鸭在这儿经历的记忆,她趁那些记忆被蚕食前保住了它们,将它们带到了左边。
而代价是胡珊珊的脊椎骨上一块永恒的裂痕。
一切都只发生在一瞬。
就在季小风刚刚理解了野鸭为什么那样看重他心中的那秉天平时,云烟流过,他已经忘却了关于野鸭的所有。
他怅然若失地在柳城与落鱼河之间游荡,像小狗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一无所获。
再回到左边时,已是两天后。目之所及,满地糟糠。天平被翻扣在地,砝码像玻璃珠一样四处滚落。他妈内心的藤蔓因为几天的搁置已撕开了她的躯体,把她变成了怪物。他爸用敦厚的身子压制着她,罩在其身上的伞已经穿孔,欲盖弥彰似的悬着——那么缜密的程序,只疏忽了一下,就全盘崩溃了。季小风望着眼前的一切,难过至极,却提炼不出一丝水鬼的勇气。
他妈被送去了天津,医院。
“什么时候开始的?”医生问。
“有一阵了。”他爸说。
化验、提问、会诊、评断,跟她姐那时一样,医院的工序。最终的诊断没有给任何人希望,医生说他妈心中一直留存着童年被抛弃的阴影,逐年增长,像是肿瘤,终于被撑破了。季小风回忆着仅见过几次的外公外婆,他们举止儒雅,温和慈祥,从一个穷苦家庭那接纳了一个七岁大的女孩,拿出一切把她养大成人,却没有得到她的一丁点爱。
她的儿女也是。
医院时,他爸哭了,像是感知到了某种无法挽回的失去。他姐虚脱般靠在他姐夫身上,汗水直淌。季小风跟在后面,医院之间,悲怆地意识到他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团体,无论是左边还是右边。
他开始变得缄默,把自己变成一片叶子,从春到冬,不再流动,只安静地窥探,这种沉默令他发现右边跟左边并没有太多不同,行至其中都如步下泥潭,充斥着空洞、孤独和遗忘。
又一年柳絮纷飞时,胡珊珊与大家告别。她预备诱惑一只小鹿饮水而亡,拿它的替身转生,在左边做为一只鹿生存。大家纷纷过来与之践行,季小风是最后一个。胡珊珊带他来到落鱼河底,将珍藏的水晶和珍珠全部赠予,并指着对面一处类似居所的礁石说:“我总觉得这些年来我并不是孤身一人住在河底的,我脊背上的伤疤也肯定蕴含着一个不那么孤独的故事,半年前我找到了那处痕迹,确信我一定是遗忘了什么,但没人相信我。”
季小风想了想,说毕加索在这,也只能存留一瞬间。
胡珊珊笑了,说那我就真的不知道我留在这是在做什么了。
说罢,她冲破河面,溺死了那头小鹿。
然后,她转生了。
一分钟后,右边抹去了她存在的痕迹。
季小风抱着满怀的水晶珍珠,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从哪里得来的。
后来这些东西都成了小蘑菇的积木。她用水晶做瓦、珍珠做窗,在落鱼河畔搭起了一座粉红色的城堡。城堡历久弥新,在落鱼河旁伫立多年,直至多年后落水湖被填,河道被阻于城外,失去了通向左边的入口,河畔的精魂逐渐搬离,这才停止了对那座城堡的揣测和想象。
季小风不是刻意带小蘑菇来到右边的。
他姐把小蘑菇送来,一是为了发泄孩子的精力,二是为了宽解他爸。那时他爸刚刚中风,躺在床上寸步难移,心中悲怆如暴雨倾盆,季小风不得不潜进落鱼河底拔珊瑚做伞为他爸抵御侵蚀。
小蘑菇的到来令现实发生了一些改变。她是个快乐的孩子,右面如云如雾,穿透着左边的躯体,满溢在周身,像孔雀绽开的裙摆。她活泼好动,把姥爷和舅舅当成大山攀爬,令他爸心中的雨势渐停,也使他涟漪阵阵——他已太多年没被人拥抱过了。
他对小蘑菇无微不至地照料——这是他这些年来做的唯一一件有质地的事——左右一起为她讲解少儿百科全书的内容,带她去植物园、动物园,满足她的一切渴望。孩子右侧的翎羽黯淡时,他便从右边摘来柳条擦拭,羽毛被折断时,他便像修剪他妈的藤蔓一样帮她剪去残肢。后来的某一天,那孩子的右边与左边分开了,他便在两个世界带她遨游,小蘑菇就用他得来的水晶和珍珠建造了那幢粉色的城堡,大家都啧啧称奇,赞不绝口,就在这时,他姐来找他了。
直到看见季小红摇摇欲坠的残边,季小风才醒悟右边发生的事对于左边是怎样的灾难。
小蘑菇实在太过年幼了,她已无法忍受左边的平淡,决绝的想要离去。
在左边的季小风与他姐面面相觑时,右边的他找到了坐在柳树上的小蘑菇,她正用小手一缕缕撸下柳叶掷入空中,被抛掷出去的柳叶变成鱼苗自云层滑翔至落鱼河中,游至分界泯灭,化作水草,植于河底。
季小风张了张嘴,没发出声。他实在无法拿别人问过他最多的那句去质问自己的外甥女:什么时候开始的。
小蘑菇先开了口,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我不理解。她看着他,目露忧伤,说明明是你带我过来的,但最后却不能一起走,挺可惜的。
季小风说你的父母非常关心你。小蘑菇说在左边是这样,但在右边,我是现在这个我,我妈是落鱼河里的一只残破的鹦鹉螺,我爸则是柳城最粗壮的那棵树下一枚遭过雷电打击的碎石。我们本就不会被搁置一处。况且,相较于右边,左边的一切实在无足挂齿。
季小风缄默了一会,说早知这样,我根本就不会用右边碰你。小蘑菇笑了,说舅舅,我也是记挂着对你的感恩才等到今天的。还记得上个月你带我去动物园时,我指给你看的那头脊背上有一条伤疤的梅花鹿么?她是你在这里的旧人,你们曾一起在落鱼河中游荡。但她消散后,你马上就忘了她,因为左边的一切不值一提不只存在于观念,还是这个世界正在运行的逻辑。你们把这当作终点,所以不断地遗忘、美化它,但我不是。舅舅,我是那些你们忘不了的人,我是注定要飞升的。这里发生的种种于我而言不过是妈妈买给我的儿童百科全书中的一行。但我留恋你,否则,昨天左边的那个我就会跟我妈一起去游乐园,然后从摩天轮上跳下来自杀。
季小风无言。小蘑菇说我真不明白你在迟疑些什么,你本是可以跟我一起离开这里的,你有这种天赋。
季小风摇摇头,说这种天赋给我带来的东西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排演过一遍了,那会我擅长玻璃弹球,此后很多年的很多梦里,我还经常梦见那天散落满地的弹球,一身冷汗地醒来。现在与当时也没什么不同。
小蘑菇点点头,说难怪这些年来你所做的一切都像是为了裁决你的右边。你的最终目的,医院吧。
但另一侧,微不足道的左边,季小红却对他说: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把你关进去。
季小风在右侧抱头蹲下,清泪两行,对小蘑菇说既然左边对你无关紧要,那就请你把那具躯壳留给他们吧。左边的大多人都是忽视着右边走过一生的,这算不得什么残缺。左边的那个孩子还小,还能忘记这一切继续长大。你也不用担心裁去左边后你就只剩下一只翅膀了,我把我的右边给你。
小蘑菇眨了眨眼,没有驳斥,只是不解。
“他们给过你什么吗?”她问。
季小风摇摇头,说:“只是我太惶恐了。我已经有太多的东西没办法忘记了。”
小蘑菇沉吟不语,不再追问,说一周后的中元节是飞升的好时机,中元节后你就再也回不来了,你还有什么愿望想要实现吗?
季小风回忆着,从小到大缺失的爱已无处寻回,触目的亲人都残缺不堪,似乎他所能忆起的一切都同三年级傍晚的弹球一样倾泻满地,再无法纳入怀中。翻找良久,一声细弱的蚊叮唤起了他青春时的记忆。他拂去灰尘,捧起了那幢被玻璃层层包裹的房子,那是他始终没有触碰过的地方,是他左侧最后一段幸福的残音,是右边的他生前身后的倒影。
季小风苦笑着,想:我甚至都没认识过她。
左边的他却对姐姐开口说:我想见见纯子,于方纯子。
纯子来的那天,他们已有十多年没见了。她的模样与从前相比没有多大改变,只是愈发清晰、温热了。纯子同他寒暄:最近过得怎么样啊,叔叔身体还好吗...他顺从地一一作答,半晌才发觉入耳的声音如百灵般婉转澄澈,这才意识到,罩在她身侧的玻璃已被人剥开。
她凝脂般的肌肤散发着夏季的余温,像一幅画一样在他面前展开。
他伸手抚摸时,她温柔地揽住了他的脖颈,轻吻着他耳朵的边缘。
季小风满眼含泪,想我这一生都不会再认识这个女人了。转头埋进她的胸前,问她: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
纯子抚摸着他的头发,像一位女神爱抚着她的子民。她轻声说:我想要一个孩子。
说罢,她张开腿,冲他绽出了一个坚定的笑容。
他看到她那里还裹着一层玻璃,里面的声音如秋日的蝉鸣,微不可闻。
迟疑片刻,他覆上去,撞碎了它。
中元节清晨,他在外公外婆的墓前献上了一束白菊,同时借用碑前的哀香将自己的右手割据下来给小蘑菇做翅膀。小蘑菇舍弃了自己的左手,接过他的翅膀变成鸟儿飞向了那柱香上升的尽头。
当晚,季小风把自己的全部压在床上,倒进了满是玻璃弹珠的梦里,睡得无比安心。
他知道,等再醒过来时,一切就都正常了。
他,小蘑菇,于方纯子。
全都正常了。
3于方纯子
“你读过帕·聚斯金德的小说《香水》么?”
“没有。”
“里面的主角是个疯狂的制香师,杀死少女夺取其体香,他在甄别那些能用以制香的少女时曾说:人们遇见这样的少女往往会觉得自己是被其美貌所引诱,实在是浅显可笑,大错特错。她们那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来源于她们的气味。以前我一直不能领会,这种描述对我来说就像被套上了一层塑料。直到碰见你,我才理解了他说的是真的,你就是那种女孩。”
“嗯?那我身上是什么味道?”
“你得把你的塑料解开,我才能闻到。”
纯子笑了。并非是真的被这个男人的花言巧语蛊惑,而是觉得这番话十分可爱。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拿这番话当作幼儿园发给孩子的小红花夜里偷偷欣赏,直到几年后她在另一位追求者对文学近乎狂热的追崇中出于好奇阅读了那本《香水》原著,才愤懑地将那行字从自己的珍物匣中抹去。
她气自己还能再上这种当,这种锁着花边的赞美自她记事起就没停过,像夏日的蝉鸣、隆冬的冰花一样,是她人生的节气规律。
她的童年是富足幸福的,但这印象也只源于她当时的年幼,而不是确切的回忆。她是父母的小女儿,上面有一个大她十二岁的哥哥。自记事起,她从未有过求而不得,玩具、发卡、裙子、宠物,只要是她想要的,第二天都会出现在她卧室的门外。所以在同龄人还央求着父母为自己买心仪的生日礼物时,她就已拥有了一份不屑诱惑的成熟。
但她并不骄傲于自己能被无限满足——惯常的事情即便对孩子而言也没有任何值得兴奋的地方——她真正炫耀着的,是她爸也像宠爱着她一样满足着她妈。
她妈是她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每一根毛发里都荡漾着被精心烤制过的瓷器之美。她哥承继了瓷器一半的花纹,用聪慧和勤学加以雕琢,衬得他好像一位王子,而她爸就是国王。
事后回想起来这一切实在太不真实,在这个到处都暴露着缺憾的世界里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家庭。
而就像是为了报复她曾收受了那么多欲望、却又期盼着这些全都完美无瑕一样,她爸的出轨似乎变得理所当然。
她几乎崩溃了,半哭半嚎着闯进她妈的房间将刚才窥探到的一切倾泻而出,等着她妈跟她一样拍案而起,一起去制裁她那个跳脱了她想象的父亲。
但她妈没有暴怒。
世界上最美的女人靠在床边,白玉一样的腿搭在脚凳上,甚至都没动一下。半晌,她说:“你不该逃学。”
于方纯子一愣。“我爸都出轨了!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吗!”
“你爸对你不好么?”她妈问。
“但他对你...”
“他对我也很好,我们对你也很好。”她妈甚至还对她笑了一下,说:“今天不舒服就在家休息吧,以后别再逃学了。”
纯子无措的站在原地,一根指节都难以驱动,直到那抹美丽的背影渗透出的缄默将她的双颊烫得紫红,她才逃也似的冲出了那个房间。
这时,某个微不足道的细节突然在她的脑中闪现,那就是在她的记忆中,妈妈从未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过。
她没有放弃,买票去北京找到了她哥。她哥带她去附近的一家高档咖啡厅吃甜品,当那些可爱的蛋糕冰激凌像小时候门外的礼物一样放在她面前时,她忍不住哭了。她哥一边耐心地听她哭诉,一边温柔地用纸巾为她抹去泪水。
待她情绪稳定后,她哥摸着她的头发说:“纯子,你知道你为什么叫纯子吗?因为我们所有人都希望你能像个小公主一样,快乐单纯。”
“为什么你现在要跟我说这个!你是我哥!那是咱俩的爸妈!”纯子哭着说:“现在爸不爱妈了!”
“他爱的。你不记得他今年结婚纪念日送妈的跑车了?”
“他出轨的时候开的就是那辆车!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能这么不关心自己的妈!”
她哥没有驳斥,只是看着她,目光平和,一如既往,说:“如果你真的关心她,你就不会把爸和那个女人的事那么事无巨细地都告诉她。”不给她反口的机会,她哥抿了口咖啡,将返程的车票推到她面前,说:“爸妈从没亏待过我们,我们能还给他们什么呢?长大些吧,小妹妹,下次别再逃课了。”
纯子看着那张车票,无比想把它撕个粉碎,再把桌上融化的冰激凌扣到他哥脸上。但她哥看着她,面上的温和像刻出来的一样坚硬,严丝合缝,没有一丝断裂的余地。放眼看去,整个咖啡厅、整个北京、她所见到的整个世界都是这副表情。只有她像一杯融化的冰激凌。
她伸出手,哆嗦着,拿过了那张车票。
回到家时,她妈正坐在餐桌前吃麦片,桌子对面还有一碗,热乎乎的,是留给她的。
她妈看了她一眼,说回来啦?洗个手,趁热吃吧。
于方纯子看着她,摇了摇头,说我觉得我以前经历的一切都是假的。
她妈用餐巾点了点嘴唇,站起身,说:是我们过于宠爱你了。
“这宠爱给你你要吗?”
她妈笑了笑,没有应声,目光闪烁着极其细腻的怜悯。
于方纯子大步跨入自己的卧室,锁上了门。
此后,她再未与家里的任何人一起在那张桌子上吃过饭。某些重大纪念日,有长辈问起,她的家人总是对答如流:是大女孩了,有自己的小世界了。对方微笑着附和:再长大些就好啦!
从未有人问过她的意见,哪怕是她自己的生日会,那些人也在各行其是的忽视她、用行动告诉她:你只是个汇聚事件的场所,多数时间里,我们根本看不见你。
她的身体正是在这种忽视中成长的,心智却停留在世界被完全撕裂的那天。所以当她发现所有人都开始因她长大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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